王春秀委员: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法治沃土上根深叶茂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3月8日,住宁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在讨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时说,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国家重要法律的协商讨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
王春秀委员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党的民族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背景下出台专门法律,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意志,对于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在谈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主要内容时,王春秀委员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64条内容环环相扣,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抓住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与“魂”。
“宁夏作为民族地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背后,离不开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凝聚的磅礴力量。”今年全国两会上,王春秀委员聚焦民生关切,从法律层面提出多项建议,呼吁尽快出台老年教育法、尽快研究制定《婚姻中介服务管理条例》,以法治温度守护“夕阳红”、以法治之力促成家庭和谐。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将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这部法律,在接下来的履职中继续围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深入调研,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中华大地上常开长盛。
(王春秀系民进中央常委、宁夏区委会主委,摘自《汇集共商共议之力 夯实良法善治之基——住宁全国政协委员讨论三部法律案》)